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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科目一科目二是什么意思

精選回答

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幾種類型,不同學段教師資格考試的科目一和科目二不同。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小學),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zhì)》(中學),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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