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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25年05月18日 19:20
居民戶口遷移的條件有:
(1)在職人員、錄用公務員、國 (省) 屬單位內(nèi)部調(diào)動人員遷移;
(2)居住地遷移;
(3)隨軍家屬遷移。
(4)親屬之間投靠遷移;
(5)學校學籍變動遷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戶口遷移步驟/方法:
1、如何辦理市內(nèi)戶口遷出:
辦理市內(nèi)戶口遷出,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nóng)業(yè)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2、如何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yè)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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