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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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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22-03-25 04:17:0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優(yōu)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三條 ?學院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和代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代碼:009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學院名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第八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郵編:311305。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制訂學院“三位一體”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院教務部負責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和綜合測試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資格審查組的組建,具體負責“三位一體”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1—58619121。

第四章??計劃與報名

第十三條? 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5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計劃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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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

1.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且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和培養(yǎng)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yè)生;

2.中學階段學業(yè)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且A等一門及以上;

3.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4.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yè)2021年選考科目要求;

5.我院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第十五條? 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登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自行打?。?/p>

2.報名材料在線提交: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將以下材料按要求掃描或拍照后上傳報名系統(tǒng),上傳文件要清晰可見,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5M。

(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考生本人簽名;

(2)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3)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1000字左右,須手寫;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資格證明材料或突出事跡證明材料原件,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

第五章??選拔流程

第十六條? 資格審核和書面評審: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資格審查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并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yōu)榭忌膶W業(yè)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成績折算標準: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總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同分帶入)。如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測試通過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和專業(yè)潛質,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我院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名單,最終入圍考生需取得合格及以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且入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錄取

第十九條? 考生志愿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錄取院校統(tǒng)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報我院,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專業(yè)(類)范圍內,專業(yè)志愿和服從調劑專業(yè)均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學院按照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5%+高考成績×60%(三項成績統(tǒng)一折算為百分制)。

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則按高考總分成績位次先后排序。

第二十一條? 專業(yè)投檔規(guī)則:學院按招生計劃總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院將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yè);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yōu)錄取到未滿專業(yè),直至滿額。

第二十二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學院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 睏l款的,學院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忌傻顷憣W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五條? 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工作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24日;

2.書面評審時間: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1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2日,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17日;

5.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詳見準考證;

6.綜合素質測試地點: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青山湖校區(qū)(杭州市臨安區(qū)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詳見準考證;

7.成績查詢:2021年4月23日起。

第七章??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二十六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院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收費?!叭灰惑w”招生收取報名費140元/生,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大學學習期間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第八章??監(jiān)督機制

第二十九條? 為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學院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全程參與、嚴格監(jiān)督,嚴防招生權力尋租。考生及家長如在招生選拔過程中有疑義,可直接向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反映(電話:0571—58619121)。

第三十條? 學院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第三十一條?? 考生書面評審結果、入圍名單和錄取名單均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均通過抽簽隨機確定。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四條? 學院聯(lián)系方式

招生網址: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咨詢電話:0571-58619116

招生咨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797479347(群)

電子郵件:zsb@hziee.edu.cn

通訊地址: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杭電路1號格致樓430室,郵編:311305)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本章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guī)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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