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市區(qū)外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市區(qū)的招生錄取方式與去年相同,仍納入市區(qū)集中統一第二批招生,任何學校不得線下自主招錄學生。未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市區(qū)外民辦普通高中不能面向市區(qū)招生。
2.各普高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有關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規(guī)定,嚴禁掛靠學籍,做到“人籍一致”;考生和家長也需充分了解省市高中招生規(guī)定,如禁止任何形式的線下招生、提前招生、自主招生,不在招生平臺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不能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高一年級第一學期不得轉學等,慎重考慮選擇升學。
3.中本一體試點招生、面向市區(qū)統籌招生的市區(qū)外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中專的招生計劃尚未下達,具體招生計劃將在杭州教育網(edu.hangzhou.gov.cn)公布。
4. 選擇報考中外合作班的考生,應充分考慮后續(xù)學習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選擇報考民辦高中的考生,應全面了解學校收費標準(部分學校收費標準將調整,建議考生和家長認真閱讀《報考指南》學校簡介或電話聯系學校了解收費情況),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5. 杭高、杭二中、杭四中、杭七中、杭十一中、杭十四中、浙大附中、學軍中學等八所學校均有兩個校區(qū),嚴格實行按校區(qū)招生、就讀和學籍管理。
6.中考不能使用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