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繳納購置稅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繳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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