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25年05月18日 23:23
“孩子,再熬幾年”,因為你終將大學畢業(yè),你終將離開父母,你終將過上物質(zhì)獨立、精神獨立的生活。
豆瓣有一個“Anti-Parents父母皆禍害”的小組,里面有11萬多的組員,翻看這些帖子,同樣是子女們對父母的種種“控訴”……父母與子女怎么就走到這種相愛相殺的地步?
前段時間,18歲的四川少年小斯(化名)高考后自殺了,QQ空間留2800字長文“控訴”他的父親,表示他絲毫沒有感受到來自父母的愛。小斯的父母痛不欲生,直到看到兒子的“控訴”后,他們才第一次知道兒子的真實想法。這不得不說是個巨大的悲劇,一條年輕生命流逝了,一對父母永遠地失去了兒子,然而他們彼此之間卻從不曾達成理解與諒解。
提及這則新聞,源于身邊一位朋友的遭遇。他的父母親非常愛他,愛到無微不至,愛到什么事情都干涉,他感到深重的壓抑。他與小斯的經(jīng)歷本質(zhì)上并沒有什么不同,他們都處于父母的操控之下并無力擺脫,只不過這種操控處于兩極:前者以愛的形式,后者以恨的形式。
小斯的新聞底下有無數(shù)網(wǎng)友的跟帖,他們陳述了類似的經(jīng)歷;豆瓣有一個“Anti-Parents父母皆禍害”的小組,里面有11萬多的組員,翻看這些帖子,同樣是子女們對父母的種種“控訴”……父母與子女怎么就走到這種相愛相殺的地步?
“我只是為你好”
不必援引太多的調(diào)查,這是一個非常直觀、顯而易見的事實:中國式父母既將子女視為自己的責任,也將子女視為自己的附屬品。在一個差序格局的社會里,我們本來就沒有什么明確的權利義務觀念,人與人之間——尤其是親密的人之間,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界限感,干涉無處不在。
結(jié)果是,一方面父母很愛子女,愛到為子女而活的地步。我們身邊不乏這樣的父母:買昂貴的學區(qū)房為的是讓孩子上最好的學校,努力賺錢讓孩子上補習班,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物質(zhì)條件自己省吃儉用,為了陪小孩做功課犧牲了自己的所有業(yè)余時間……總之,就是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人生的唯一重心就是子女。
但另一方面,他們也會對子女產(chǎn)生一種不自覺的操控欲,他們要求子女必須按他們所設想的“好”的路線走。一旦子女反抗,很可能會聽到以下的話:是我生養(yǎng)了你啊!是誰含辛茹苦把你拉扯大的?我這么做還不是為了你好,你怎么就不聽我的話呢?我為了你犧牲了這么多,付出了這么多,你怎么可以這么狼心狗肺?……
很顯然,絕大多數(shù)中國父母,從來就沒有精神獨立過。他們不明白,人,首先是獨立的個體,接著才是父母或子女的身份。作為父母,撫養(yǎng)小孩健康快樂地成長是責任和義務,可這種責任和義務并不意味著必須犧牲父母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一切。就如同若你有條件讓小孩出國夏令營——那很好,但如果為此你得每天打3份工一天工作13個小時,你也可以選擇不。這不是自私,而是你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當然,父母也可以選擇“偉大”,可以為子女犧牲一切、付出所有,但這不能改變的前提是:父母與子女之間,首先是彼此獨立的個體,接著才是父母與子女這層關系。你不能因為你付出了更多,就將自己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就認為自己有權安排子女的生活。事實上,這種想法的本質(zhì)是自私的,是父母潛意識里要得到回報,他們以子女是否聽從自己視為自己是否重要的標準,他們接受不了自己被“輕視”。其代價是,子女的自主選擇權被褫奪,子女陷入痛苦的深淵。
沒有將自己與子女視為獨立個體的父母,不是合格的父母。
那我們該如何做父母?還是魯迅先生看得透,早在1919年寫就的《我們怎樣做父親》一文里,他就提到問題的關鍵:“解放子女”。不要因為自己的想法、觀念、欲望干涉子女,不要以“為你好”“你不聽我的就是大不孝”來綁架子女,把自己視為獨立的個體,也把子女視為獨立的個體。這一點,我們可以在龍應臺與兒子安德烈的對話書信集《親愛的安德里》里感受到,父母對子女可以建議、可以否定、可以批評、可以生氣、可以拒絕,但切不可道德綁架,也不要率爾替子女做決定。
你是合格的子女?
解放子女,其實也是在解放父母。只為子女而活、為子女犧牲一切、將希望寄托于子女身上——這或許是偉大的,卻也很可能導致悲劇的結(jié)果。何況,人生的選項真的不是只有子女,每個人都該擁有自己的夢想、追求、人生,父母不必活得如此悲情、辛苦(各種鼓吹犧牲、奉獻一切才是偉大母愛的論調(diào)可以休已),追求個體幸福同樣是偉大的。
不過,我們在談論做合格父母的資格時,身為子女也必須反躬自?。鹤约菏欠袷呛细竦淖优课覀円蟾改妇癃毩?,自己是否也做到了?
事實是,世界上的確有許多混賬父母,可混賬子女更多。許多子女享受著父母親全心全意的愛與付出,他們習慣了向父母伸手,名牌衣服要父母掏錢買,房子要父母掏錢買,婚禮的錢要父母出;可一旦父母干涉了他們什么事,他們就忙不迭地大聲嚷嚷:我要做自己,你們不要來干涉我!
這種人也不配做子女,因為你苛求了父母撫養(yǎng)栽培你的義務以外的東西,要車要房子時你怎么就沒想到獨立?這其實是假獨立、真自私。
另外一類子女,以父母不盡責、自私等為由,拒絕贍養(yǎng)父母,這就更混賬了。因為個體的獨立,并非意味著人是脫離社會關系存在的,恰恰相反,獨立意味的是明確的權利義務關系。身為父母,撫養(yǎng)子女是你的法律責任、道德責任,身為子女,贍養(yǎng)父母也是你的法律責任、道德責任,這種責任是不以任何前提條件存在的。當然,個人的經(jīng)濟條件不同、理念不同,撫養(yǎng)或贍養(yǎng)的方式不同,但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nèi),盡己所能卻是本分。
還有最后一種情況,就是本文開篇提到的小斯,他才18歲,還在讀書,在物質(zhì)方面他還必須依賴父母。這時面對父母的控制,是否意味著他無處逃脫了?不,死亡絕對是最壞的選擇。正確的辦法是,好好活下去。
就像連岳說的,“孩子,再熬幾年”,因為你終將大學畢業(yè),你終將離開父母,你終將過上物質(zhì)獨立、精神獨立的生活。等你真正獨立了、真正人格強大了,你會發(fā)現(xiàn),沒有誰能夠主宰你的命運,除了你自己。